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研发中心项目”整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870.58 万元(包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①公司于 2022 年以自有资金 1.20 亿元通过股权收
购暨增资方式取得南京康川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1%控股权,快速提升公司CDMO 制剂研发承接能力,并与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形成协同,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CDMO 制剂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搭建,本次募投项目结余涉及购买制剂专用研发设备的款项合计 4,082.00 万元;②公司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部分设备采购支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整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 号)文件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6,171,159 股,发行价格为 38.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5.3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80,611.6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619,37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21)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项目”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募
投资总额 总额 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 13,700.00 13,700.00 8,851.63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使用节余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整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少量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在该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项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利息收入 累计已投入募 预计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扣除手续 集资金金额 资金余额(D)
目 总额 (A) 费后净额 (C) =(A)+(B)
(B) -(C)
瑞博(杭州)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 13,700.00 13,700.00 22.21 8,851.63 4870.58
研发中心项目
注: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表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包括:①公司于 2022年以自有资金 1.20 亿元通过股权收购暨增资方式取得南京康川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1%控股权,快速提升公司 CDMO 制剂研发承接能力,并与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形成协同,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CDMO 制剂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搭建,本次募投项目结余涉及购买制剂专用研发设备的款项合计 4,082.00 万元;②公司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部分设备采购支出。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870.58 万元(包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银行结息等影响,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后,将相关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该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自身实际发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九洲药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