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拟于2024 年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1 月 23 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计划以其自有
资金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或姓名、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情况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梅义将 董事兼总裁 376,400 0.0418%
沙裕杰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30,000 0.0033%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金额
梅义将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沙裕
杰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上述人员合计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
梅义将先生和沙裕杰先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