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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56 沪市 九洲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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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 2023-08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浙
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将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6,171,159 股,发行价格为 38.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5.3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80,611.68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619,37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 2021) 36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9,061.9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54,036.96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余额 B2 42,000.00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B3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B4 179.9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5 -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7,849.06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C2 5,000.00
本期累计赎回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C3 25,500.00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C4 36.96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71,886.02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余额 D2=B2+C2-C3 21,500.00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D3=B3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D4=B4+C4 216.94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5=B5 -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
3+D4-D5
5,892.8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892.86
差异 G=E-F -
(二)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股票 65,291,198 股,发行价格为 38.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1.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62,925.99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8,437,045.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出具天健验( 2023)
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48,843.70
截至期初累
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余额 B2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
财收益 B3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B4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5 -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83,417.21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C2 143,000.00
本期累计赎回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C3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C4 426.3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
截至期末累
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83,417.21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余额 D2=B2+C2-C3 143,000.00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
财收益 D3=B3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D4=B4+C4 426.3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5=B5 -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22,852.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852.87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 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 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 2021 年 2 月 4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公司拟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和资金实际需要分批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四维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合称“2020 年非公开发行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
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法
律法规以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子公司和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子公司
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18)。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
议案》。会议同意继续实施“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CDMO 制剂项目”,并
将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至 2024 年 12 月完工。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
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
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况。
2022 年 7 月募集资金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项目
(一期)”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开设的银行账号为 1207011129200286824 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该专
户中的余额 54.75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
理。
2023 年 3 月 12 日、 3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所属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
意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CDMO 制剂项目”。将
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500 万元变更投向至“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
股权并增资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其中股权转让款由公司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主账户(账户号: 19910101040333333)直接划转给交易对方山德士(中国)
制药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
司(中山制剂工厂,以下简称“瑞华中山”)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
行台州椒江支行”)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台州椒
江支行 19910101040333333 157,225.71
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常熟经
济开发区支行 10520401040017569 30,803,761.90
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农业银行台州椒
江支行 19910101040667789 7,018,207.79
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台州椒
江支行 19910101049999993 20,949,371.83
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
工商银行台州椒
江支行 1207011129200286824 0.00 已销户
合 计 58,928,567.23
[注]募集资金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项目(一期)”已按计
划使用完毕,本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后续工程费用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四维医药、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华
泰联合证券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
(二)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