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1-04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
数量为 48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 40,732.22 万股
的 1.178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公司”、“本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
注册资本:407,322,216.00 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9 月 22 日
上市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胶囊剂、硬胶囊剂、喷雾剂(含中药提取)生产、销售;中医药科技咨询服务。)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7 人。
(三)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5,879.11 73,080.64 57,670.25
净资产 98,187.73 65,108.51 51,805.13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63,022.50 88,378.27 72,234.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95.29 13,308.15 11,048.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9,359.71 13,177.09 8,702.66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6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4 0.36 0.30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8 22.77 23.18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1、通过股权激励机制使激励对象的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表现相结合,使激 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2、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3、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股,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贵
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48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40,732.22 万股的 1.1784%。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 人,约占公司全部在职人数 813 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 1.11%。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并签署劳动/劳务合同,且未参与除本公司激励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
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
号 票数量(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张千帆 董事、董事会秘书 400,000 8.33% 0.0982%
2 张红玉 财务总监 300,000 6.25% 0.0737%
3 郭珂 副总经理 800,000 16.67% 0.1964%
4 王毅 副总经理 1,200,000 25.00% 0.2946%
5 周咸宁 副总经理 1,000,000 20.83% 0.2455%
6 余渊 副总经理 100,000 2.08% 0.0246%
7 罗战彪 行政总监 400,000 8.33% 0.0982%
8 王珏犇 人力资源总监 400,000 8.33% 0.0982%
9 王康翔 董事长助理 200,000 4.17% 0.0491%
合计 4,800,000 100.00% 1.178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5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5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限制性股票。
在本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2.53 元的 50%,为每股 6.27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加权平均价(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价格*股票交易数量之和/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2.90元的 50%,为每股 6.45 元。
(三)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定价方式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来确定的。
七、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限售。限售期满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计划规定分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之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授予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至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