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1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
效期截止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
期。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
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