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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力聚热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对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安排,现阶段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够确保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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