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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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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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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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该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晓彬先生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到会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询问
(五)会议主持人宣读《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六)股东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并进行表决(举手);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投票;
3、计票、监票,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现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
(八)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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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 体情况如下:
章程修订对比
章节 原内容 修订后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第四章 何担保; 担保;
股东和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股东大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会 第二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节 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东大会 (五)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五)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的一般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规定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提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或财务资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 助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 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章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股东和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股东大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会 第五 作出述职报告。 作出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
节股东 行说明。
大会的
召开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
表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表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 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
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 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
人;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人;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独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 立董事候选人,但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
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 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第四章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
股东和 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 立董事的权利。
股东大 监事的候选人;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会 第六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节 股东 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
大会的 交股东大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