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委托理财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委托理财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类型: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按照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进行购买,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开展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出具内部审计专项报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的现金流及货币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