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
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建设银行 2020/3/6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金华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20/4/2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7 天 及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193,716.59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232.95 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4,194.0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289.60 万元。2019 年 3 月 27 日,主
承销商长江证券将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 4,194.03 万元,合计 185,483.63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 2020 年 2 月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号 金额
1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 14,393.00 3,321.15
建及分装项目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0
3 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20,189.90 0
4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14,224.00 1,732.02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96.84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1,456.44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1,539.47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1,289.60 88,645.92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名 产品 产品名 预计年 预计收 收益 结构
称 类型 称 金额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化安
率 排
建设银行 银行 结构性 1.518% 19.55 2020/3/6 保本
金华分行 理财 存款 10,000 ~4% ~51.51 ~2020/4/22, 浮动 无
产品 (注) (注) 47 天 收益
注:根据产品收益率计算公式 4%*n1/N+1.518%*n2/N(其中 N=n1+n2)计算的收益率和收益金额上限(n1=N 时)和下限(n2=N 时)。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购买本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 47 天
起始日 2020 年 3 月 6 日
到期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观察期 从起始日(含)至到期日前两个东京工作日(含)
本金担保 100%
4%*n1/N+1.518%*n2/N;其中,n1=观察期内参考汇率位于参考区间内
收益率(年率) (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观察期内参考汇率位于参考区
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
参考汇率 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 BFIX 页面欧元/美元中
间价
参考区间 不窄于(spot-415bps,spot+415bps)
spot: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收益计算方式 本金*收益率*实际天数/365F
收益日期计算 实际天数/365F,不调整
支付工作日 纽约、北京
支付工作日调整 纽约、北京节假日顺延且不延至下月
收益支付频率 到期一次性支付
本金赎回 存续期内,公司不得提前赎回本金
双方中一方未按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事
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终止违约,并赔偿守约方由于违
违约 约而形成的损失和费用;如违约方不能做到,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项下
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并且对未到期的交易按市价进行反向平盘,因反向
平盘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反向平盘如产生收益,在扣除守约方
的损失与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归违约方所有。
生效与终止 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银行解付协议下结构
性存款业务方案规定偿付的本金与收益后,协议终止。
协议签署日 2020 年 3 月 6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
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建设银行,是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36,314.02 352,868.30
总负债 43,537.27 103,39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2,407.74 248,810.49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03.81 121,536.77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201,843.86 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