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
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滚动使用。
授权、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8 亿元,授权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 2024 年 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由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较为充沛,为了提高资金收益率,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授权、投资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
(五)授权、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按照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产品进行购买,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开展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出具内部审计专项报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的现金流及货币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