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1-01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32.2369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0,617.3329 万股的 1.13%。其中首次授予 210.5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617.3329 万股的 1.02%,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预留 21.726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20,617.3329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金钟
上市日期:2017 年 9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 28 号综合楼三层、四层
经营范围:
建筑环保节能装饰、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新材料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加工保温新材料;销售:涂料、防水材料、
保温材料,从事技术和货物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仓储服务(除危险品)。(经营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2,424,990,619.03 1,662,256,222.57 1,355,346,08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182,277.97 58,732,137.52 113,734,83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0,181,509.55 36,584,593.50 102,239,404.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916,173.41 79,971,240.03 -96,661,44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66,006,963.32 1,312,161,692.84 1,288,493,555.32
总资产 3,180,298,772.78 2,543,122,371.10 2,064,217,107.24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30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41 0.19 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3 4.53 14.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5.99 2.82 12.70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李金钟、董事李甜甜、董
事王永军,独立董事潘英丽、孙笑侠、张旭光、金源。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吴晓艳、监事汤效亮、职工监事李茂林。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分别是:总经理李金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永军、副总经理沈刚、副总经理徐志新、财务总监王欣。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弘扬青春亚士新时代奋斗者精神,践行“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用心笃行”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份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在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32.2369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617.3329 万股的 1.13%。其中首次授予 210.5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617.3329 万股的 1.02%,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预留 21.726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617.3329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79 人,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人数 4347 的 8.72%,具体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派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告时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王欣 财务总监 2.0000 0.86% 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208.5100 89.78% 1.01%
员(378 人)
预留 21.7269 9.36% 0.11%
合计(379)人 232.2369 100.00% 1.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 权益条件的,需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其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