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1 亿元(含本数)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有效的现金流管理,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及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有效的现金流管理,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