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2,624,632 份
行权人数:290 人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份
行权价格:54.51 元/份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等,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本激励计划共向 3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80,0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
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变更)》(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
涟水县财政局(国资办)(以下简称“涟水县国资办”)《关于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涟国资〔2022〕18号),根据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淮安市国资委”)《关于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淮财企考〔2022〕16 号),淮安市国资委、涟水县国资办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官网和公司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
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时披露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股票期权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290 名激励对象办理 2,624,632 份股票期权相关行权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登记完 授予时行权价 授予登记数 授予登记人
成日期 格(元/份) 量(份) 数(人)
2020 年股票期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月 56.24 7,680,000 334
权激励计划 月 10 日 10 日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四)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2022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共向全体股东按 1.73 元/股(含税)的价格派发
了现金红利。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扣除每股分红,即由 56.24 元/份调整为 54.51 元/份。
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规定,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40%。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即授予的股票期
权的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届满。
(二)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满
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2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满足行权条件。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 1.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同行业 78.85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
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长率达到23.09%,且高于同行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 业平均水平。
数,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增长 2.公司2022年实现非经常性
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损益净利润24.97亿元,较
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2021 年 同 期 增 长 率 达 到
3 3.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且 22.83%,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 平。
位值; 3.公司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
4.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 为23.8%,且高于同行业平均
低于95%。 水平。
注:上述授予与行权业绩考核中“净资产 4.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
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9.61%。
均净资产收益率。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满足
行权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334名激励对象中,有223
考评结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合 人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 (A) (B (C 格(D 果为B以上;67人为C,其当
) ) ) 期实际行权额度=0.8×个人
4 标准系 1.0 1.0 0.8 0 当年计划行权额度;44人考
数 核等级为D或已离职,其当期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 不可行权,上述绩效考核未
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全额达标及离职的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