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
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768 万份
根据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为授予日,授予 334 名激励对象 768 万份股票期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涟水
县财政局(国资办)(以下简称“涟水县国资办”)《关于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涟国资〔2022〕18 号),根据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安市国资委”)《关于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淮财企考〔2022〕16 号),淮安市国资委、涟水县国资办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官网和公司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年
8 月 29 日。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中确定的 11 名激励
对象因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5 人调整为 334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70 万份调整为 768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以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2021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5%,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50 分位值,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95%。
注: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同行业为“制造业”门类下的“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下同。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且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标,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
2.授予数量:768 万份。
3.授予人数:334 人。
4.行权价格:56.24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已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份。
6.授予情况: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姓名 人数 职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顾祥悦 1 总经理 21 2.73% 0.017%
鲁正波 1 董事 16.8 2.19% 0.013%
方志华 1 副总经理 16.8 2.19% 0.013%
胡跃吾 1 副总经理 16.8 2.19% 0.013%
李维群 1 副总经理 16.8 2.19% 0.013%
陈玖权 1 副总经理 16.8 2.19% 0.013%
周永和 1 副总经理 16.8 2.19% 0.013%
其他人员 327 人 646.2 84.14% 0.515%
合计(334 人) 768 100% 0.61%
7.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8.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条件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
第一个 润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行权期 3.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75分位值;
4.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1.3%,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第二个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 行权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32.3%,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3.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75分位值;
4.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5%。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6%,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75分位值;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
第三个 润增长率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