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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1〕0141 号
关于对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
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卫东予以监管警示的决
定
当事人: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今世缘,A 股证
券代码:603369;
王卫东,时任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
总监。
经查明,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世缘或公
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5,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
财,连续 12 个月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为 55,96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3%,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此后,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继续进行委托理财,
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连续 12 个月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为
110,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21%,达到临时
公告的披露标准。对于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直至 2019 年 4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才分别在 2018
2
年年报、2019 年年报中披露,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临时公告形
式补充披露。
公司未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3 条、第 9.2 条、第 9.9 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总监王卫东(2014 年 3 月 1 日至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
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和第 3.2.2 条的规定及
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
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卫东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
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