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5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3 年 8 月 28 日
●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199.55 万股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西柳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
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授予价格
为10.8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授予199.55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序号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索引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www.sse.com.cn)
1 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披露日期:2023 年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6 月 29 日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告编号:2023-069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至 2023-071
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通知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www.sse.com.cn)
2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 披露日期:2023 年
任何异议或不当反映。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7 月 18 日
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80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www.sse.com.cn)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
3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披露日期:2023 年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7 月 25 日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公告编号:2023-083、
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084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www.sse.com.cn)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披露日期:2023 年
4 8 月 29 日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3-091、
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092、2023-094、
2023-095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
去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有关
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作如下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4 名调整为 132 名;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的股票数量总数 241.62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2.30 万股调整为 199.5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32 万股调整
为 42.07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3 年 8 月 28 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199.55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人数:132 名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0.82 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3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4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3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①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3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4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3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