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 0 二一年十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3:30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签到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下午:13:00-13:20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 16 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杜振新先生
大会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及其所代表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率。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以举手的简单表决方式进行,以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总人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二、宣读会议议案
(一)议案 1《关于公司增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 2《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戈韬
2.02:田鹏美
三、审议与表决
1、参会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进行审议。
2、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讨论,发言或咨询。
3、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填写表决单,由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4、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现场表决单进行收集并进行票数清点、统计,将现
场表决票数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表决结果
由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五、宣读大会决议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名,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或其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现场会议表决,但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有权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
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进行表决票清点。
九、表决票清点后,计票人将每项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复核。
十、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增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拟增补董事
为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成员。
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5.2.1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5.2.1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5.2.2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5.2.2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
立董事。 董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补董事成员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0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议案二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成员(增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增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戈韬先生简历
戈韬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成都药学会理事。 1999 年进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销售服务部工作,2003 年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执行总经理,负责东北、华北区域覆盖八省区的营销管理工作。 2015 年 2 月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田鹏美女士简历
田鹏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进入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办公室科员、主管、副主任;2015 年至今历任药物研究院副院长、战略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第十三届河北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