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23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相关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股份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461,500 461,500 2020 年 12 月 2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18 年 1 月 12 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78)。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授权,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1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34.4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1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9)。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1),至今公示期已满45 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共 13 人(激励对象名单见附表,其中4人同时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中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1.70 万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9 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4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1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684%。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合计 317.525 万股、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2.11 万股,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并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 1,456 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剩余 2,975.635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251787),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公司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0 年12 月 29 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9,717,850 -461,500 49,256,3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4,759,923 0 624,759,923
股份合计 674,477,773 -461,500 674,016,273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减资程序,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减资程序,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梁鹏帅 业务骨干
2 王成 业务骨干
3 陈行杰 核心技术人员
4 付锐 业务骨干
5 雷世炳 中层管理人员
6 李兵 业务骨干
7 南威 业务骨干
8 武晓伟 业务骨干
9 张林涛 业务骨干
10 钟正祥 业务骨干
11 彭成诚 中层管理人员
12 黄小梅 中层管理人员
13 何明春 业务骨干
注: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付锐、南威、张林涛、黄小梅同时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