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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傲农: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9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 傲农      公告编号:2024-209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或“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过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需经法院裁定批准,最终的重整计划以经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内容为准。

  2024 年 11 月 5 日,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广州市联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
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同日,漳州中院发
布公告,通知债权人未在公司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应在 2024 年 12 月 5 日前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傲农生物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4)。

  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5 时 30 分通过网络会议直
播的方式顺利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福建傲农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告知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5:30

  2、会议召开形式:网络会议直播

  3、网络会议通道: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会人员:漳州中院合议庭、已依法申报债权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傲农生物债权人、管理人代表、投资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财务顾问代表、傲农生物代表及职工代表。

    二、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

  1、管理人作《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进行核查;


  3、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三、表决事项

  分组审议和表决《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22:00。

    四、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分组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本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 8 家,认定的债权总额为 504,907,068.43 元。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8 家,其中 7 家表决赞成重整计划草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 87.50%,超过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该 7 家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合计为 488,798,002.43 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 96.81%,超过本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因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组

  本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 661 家,认定的债权总额为 7,953,055,610.58
元。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655 家,其中 593 家表决赞成重整计划草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 90.53%,超过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该 593 家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合计为 6,369,959,574.14 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 80.09%,超过本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因此,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之规定,《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五、风险提示

  1、《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需经法院裁定批准,最终的重整计划以经漳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内容为准。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