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 傲农 公告编号:2024-22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1 月 5 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裁
定受理债权人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
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
2024 年 12 月 9 日,漳州中院裁定批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1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一)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临时管理人与 14 家重整投资人签署了《福建傲
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 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管理人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2024 年
中诚信托服信 2 号服务信托”)签订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漳州傲农
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执行进展暨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15)。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告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
资人或其指定主体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 1,708,500,000 元。
(二)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管理人与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
州发展集团”)等 5 家产业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同日,5 家产业投资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组成产业投资人联合体,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将成为重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泉州发展集团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经营者集中申报。
近日,公司收到泉州发展集团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67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4 年度仍然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