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向荣女士,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 作技能,同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而定。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78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3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对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
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