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2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连江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零售连锁加油站网点布局,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2021 年 6 月
30 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与长沙市望城区城市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城城投”)签署了《连江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加油站租赁合同》”)。公司以募集资金租赁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胜利村黄桥大道以北的加油站(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或“连江加油站”)20 年,此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与望城城投战略合作的第三座加油站。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归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零售网点扩张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出租人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城市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2053879389R
法定代表人:赵昂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 1688 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加油站建设;加油站加油系统经营管理服务;汽车加气站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区域供冷、供热;文化投资管理;生态农业旅游投资;教育投资;医院投资管理;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公园投资;医疗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医药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农、林业投资;交通投资;能源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新能源电站投资;城市综合管廊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运营;地热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充电信息化平台开发运营;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垃圾分类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公共设施安全监测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务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停车场运营管理;文化活动服务;体育场馆管理;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相关服务;旅游管理服务;绿化管理;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公交站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经营;道路客运;城市公园管理;殡仪服务站经营管理;汽车修理与维护;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业管理;贸易代理;会展业的经营和服务;酒店管理;百货零售;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投资类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以上信息源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 望城城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望城城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加油站名称 连江加油站
加油站位置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胜利村黄桥大道以北
土地面积 2,589.40 ㎡(具体以产权证为准)
建筑面积 1,000.00 ㎡(具体以产权证为准)
加油机数量 6 台
加油枪数量 24 把
加油罐总体积 160 m³
四、《加油站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长沙市望城区城市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 本租赁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属位于高塘岭街道胜利村黄桥大道以北地
块的连江加油站(以下称“加油站”)。
2、 加油站主要资产包括:
无形资产:甲方申办并取得的加油站的设立文件、经营许可文件、手续等。
土地使用权:净用地面积为 2,589.40 平方米(具体以产权证为准)。
建筑物:1、加油雨棚平面投影面积约 600 平方米;2、站房及辅房的建筑面
积合计约 400 平方米(具体以产权证为准)。
设备:四枪加油机 6 台;40 立方米汽油罐 3 个;40 立方米柴油罐 1 个。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租赁价款。
2、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强制要求,需要对加油站甲方所属的资产进行
改造、更新的,甲方应及时按照法规进行改造、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如该改造、更新影响加油站正常营业的,甲方应相应延长租期。因甲方迟延改造、更新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果该改造、更新由乙方完成,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 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及其他加油站证照的年审、变更登记。
4、 负责处理和承担乙方接管加油站之前,该加油站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及任何纠纷。
5、 协助乙方处理当地政府部门就加油站所发生的其他关系。
6、 在加油站经营期间,甲方可派遣人员学习加油站站点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合同要求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价款。
2、 乙方接收加油站后,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可对加油站进行改造,甲方应
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
3、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管理租赁物。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坏的,
乙方应负责修理。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对专属标识、标牌有处置权。
5、 负责处理和承担乙方接管加油站之后,该加油站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及任何纠纷。
6、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依法自主选择建设装修队伍和自主用工并承担相
关责任,甲方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加油站资产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
负担。
8、 乙方应派专门人员协助甲方办理本加油站站点报批、建设及运营所需的
相关流程并取得相关的证件
9、 租赁期内保障租赁物及场所的安全,做好相关防火及防爆工作等。若发
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且应立即告知甲方,在事故得到控制后,乙方应将事故原因、损失情况、补救方案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四条租赁价款及支付
1、 租赁期限
加油站租赁期限为 20 年(大写:贰拾年)。
2、 租赁价款
经甲乙双方同意,加油站年租金暂定 228.45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捌
万肆仟伍佰元整),20 年的总租赁价款暂定 4,569.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玖万元整)。
3、 所有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甲方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收款人(户名):长沙市望城区城市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账号:190102*********9643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甲方须将本次交易标的合法经营所必须的证照、手续全部变更(登记)至乙方指定名下并交付原件。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目的
伴随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的需要,租赁连江加油站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加油站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交易标的完成交付投运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七、风险提示
本次加油站租赁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有重要的积极影响,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落实项目后续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备查文件:
《连江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