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33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338.00 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2.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33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9 元/股。
和顺石油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T 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和顺石油”A 股股票 1,335.2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
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并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3,065,256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95,935,494,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391769%,配号总数为95,935,494个,起始号码为100,000,000,000,截止号码为100,095,935,49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 7,185.10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3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004.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131479%。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T+1 日)在上海市
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
抽签仪式,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