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3-10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9,329.4232 万股的 4.09%。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139.54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9,329.4232 万股的3.8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94.9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60.4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9,329.4232 万股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4%。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食品”、“公司”或“本公司”)
所属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法定代表人:刘鸣鸣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
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5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12,182,663,119.36 9,272,201,669.79 6,965,114,98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1,029,966.93 682,296,084.71 603,800,31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97,584,674.48 559,753,033.31 556,917,770.48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89 2.84 2.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3.52 2.33 2.42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2 14.66 19.5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9.71 12.03 18.01
产收益率(%)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79,283,536.65 5,073,420,600.39 3,683,806,281.39
总资产 16,193,586,625.31 8,771,470,048.18 7,096,457,738.45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与关键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9,329.4232 万股的 4.09%。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139.54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9,329.4232 万股的3.8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94.9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60.4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9,329.4232 万股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4%。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营销、技术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458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16,914 人的 8.62%,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生产、营销、技术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安井食品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的 案公布日股本总
(万份) 比例 额比例
郑亚南 董事 8.00 0.67% 0.03%
黄建联 副总经理 8.00 0.67% 0.03%
黄清松 副总经理 8.00 0.67% 0.03%
梁晨 董事会秘书 7.00 0.58% 0.02%
唐奕 财务总监 7.00 0.58% 0.02%
生产、营销、技术骨干 1,101.54 91.80% 3.76%
(共 1,453 人)
预留 60.46 5.04% 0.21%
合计 1,200.00 100.00% 4.09%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06.03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06.03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方法为自主定价,并确定为106.03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每
股 105.04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每
股 106.03 元。
2、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予以确定。
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