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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45 沪市 安井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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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安井食品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4-
08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447.5840 万份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行权选取批量行权的方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
   鉴于行权价格高于现行股价,目前缺乏实际行权的价格条件,公司未来将根
据市场情况及激励对象实际意愿在行权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内择机为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井食品”)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
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3 年 10 月 14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5、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进行变更。

  7、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1,138.94 万份。

  8、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登记数  授予登记  授予后股票期
                                            量        人数    权剩余数量

 2023 年股票期  2023 年 10  105.275 元/  1,138.94 万  1,456 人  预留 60.46 万
  权激励计划    月 25 日        股          份                  份,已失效

  注:预留授予部分因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的 60.46 万份股票期权已失效,后续不再授予确认。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5.275 元/股调整为 102.12 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届满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届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如下:        会师报字 [2024]第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ZA12011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36.45 亿  号),公司 2023 年合并报表的
                元                                营业收入为 14,045,234,826.03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  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

 算依据。                                          目标,满足行权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41 人已离职/退休,不符合行权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  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
 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尚未行权的 19.98 万份股票期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权。

 行权比例 100%    9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2、1,415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
 考核评价结果达到“优秀”、“良好”或“合格”等级, 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其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满
 行权比例。                                        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 4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 19.98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47.5840 万份。

    三、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25 日

  (二)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447.5840 万份

  (三)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15 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102.12 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次为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