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井食品 60334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晨 林阳
电话 0592-6884968 0592-6884968
办公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anjoyfood.com linyang@anjoyfood.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402,091,105.06 5,684,550,964.07 -4.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61,277,699.37 2,743,656,302.95 11.58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3,279,998.77 89,301,034.86 60.45
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852,699,506.99 2,335,519,064.59 2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9,928,911.28 165,179,081.76 57.3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1,838,077.66 149,273,445.07 55.31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76 7.56 增加1.20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2 0.76 47.3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2 0.73 53.42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42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数量
股份数量
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 境内非 39.42 93,190,600 无
公司 国有法
人
刘鸣鸣 境内自 7.88 18,627,093 无
然人
张清苗 境内自 4.52 10,690,000 540,000 质押 1,700,000
然人
黄清松 境内自 1.98 4,686,905 无
然人
黄建联 境内自 1.93 4,570,150 无
然人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未知 1.41 3,331,871 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未知 1.40 3,319,195 未知
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 未知 1.15 2,715,800 未知
公司-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安联环球投资新加坡有限公 境外法 1.12 2,635,947 未知
司-安联神州 A 股基金(交 人
易所)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未知 0.97 2,281,866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国力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刘鸣鸣、张清苗、黄
清松、黄建联为公司高管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按照“全渠道、全区域、大单品”的经营策略和“BC 兼顾、双轮驱动”的渠道策略组合模式,B 端和 C 端渠道同步发力,全面提升全渠道大单品竞争力,不断提高速冻食品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商业模式,通过“主食发力、均衡发展”的产品策略、视觉营销的品牌宣传模式、高质中高价的产品定价模式、“销地产”的工厂基地建设模式以及“销地研”的销售研发策略,并坚持贯彻“马上去做、用心去做”的企业执行文化,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产成本、期间费用比逐年下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报表项目名称和金
额)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 第三届董事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 会第三十三 五、44.(3)2020 年
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次会议 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 则、新租赁准则调整
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务报表相关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