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收盘,公司总股本293,294,23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138,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174,772.16元(含税)。2024年1-6月,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8,380,769.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61,555,541.1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57.5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井食品 60334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晨 郑儒楠
电话 0592-6884968 0592-6884968
办公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anjoyfood.com zhengrunan@anjoyfood.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6,719,160,943.74 17,300,427,961.51 -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909,634,335.55 12,628,023,306.47 2.2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7,543,812,558.89 6,894,420,605.07 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02,646,608.22 735,204,472.02 9.1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72,020,955.38 694,827,769.49 11.1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09,122,492.66 265,818,454.61 91.53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21 6.11 增加0.1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2.75 2.51 9.5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2.75 2.51 9.56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0,82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 境内非
公司 国有法 25.00 73,321,219 0 无 0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9.54 27,992,691 0 无 0
刘鸣鸣 境内自 4.19 12,286,114 0 无 0
然人
魏巍 境内自 2.02 5,930,979 0 无 0
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1.89 5,550,051 0 无 0
-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张清苗 境内自 1.75 5,125,300 0 无 0
然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未知 1.33 3,906,520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未知 1.19 3,488,014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未知 1.14 3,351,313 0 无 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未知 1.14 3,347,969 0 无 0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控股股东国力民生、董事长刘鸣鸣、总经理张清苗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
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