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432 号文同意注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网址 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网址http://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 http://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http://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上交所、发行人、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6,000.0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 比例为 12.9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
转让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26.00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龙旗科技家园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龙旗科技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家园 2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实际获配
数量分别为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7.06%和 2.94%,即 4,238,667
股和 1,761,333 股;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 110,205,342.00 元和
45,794,658.00 元。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是
发行前每股收益 1.24 元(按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1.08 元(按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13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市盈率 确定,每股收益按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发行市净率 2.43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72 元(按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0.69 元(按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
发行方式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
发行对象 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156,000.00 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税) 11,932.07 万元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良梁 联系电话 021-61890866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755-81902001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1-38677936
发行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