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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龙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3

龙旗科技:龙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432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000.0000 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20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20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3,36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44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
行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 4,800.0000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00 元/股。发行人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T 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龙旗科技”A 股 1,440.0000 万股。

  根据《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789.49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920.0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44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1,295.7739 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44.2261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3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871775%。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2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
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龙旗科技家园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华泰龙旗科技家园 2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2 号资管计划”,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家园 2 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均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公司”)、南昌招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招商产投”)、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利光电”)(中保投基金、南昌国金公司、南昌招商产投、光弘科技、信利光电以下合称为“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分别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4 年 2 月 20 日(T-1 日)公告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4 年 2 月 19 日(T-2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00 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 156,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
规模的 10.00%,即 600.0000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18,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T-3 日),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
金 12,716 万元,共获配 4,238,667 股,获配金额 110,205,342.00 元;家园 2 号资
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5,284 万元,共获配 1,761,333 股,获配金额 45,794,658.00 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

    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4 年 2 月 27 日(T+4 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T-3 日),中保投基金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8,000 万元,共获配 2,666,668 股,获配金额 69,333,368.00 元;南昌国金公司已

    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3,000 万元,共获配 1,000,000 股,获配金额

    26,000,000.00 元;南昌招商产投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3,000 万元,共获

    配 1,000,000 股,获配金额 26,000,000.00 元;光弘科技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

    资金 2,000 万元,共获配 666,666 股,获配金额 17,333,316.00 元;信利光电已足

    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2,000 万元,共获配 666,666 股,获配金额 17,333,316.00

    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4 年 2 月 27 日(T+4 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          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占本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名称                          (股)    发行数量的比例                    (月)

 1    家园 1 号资管  发行人高级管理    4,238,667        7.06%      110,205,342.00    12
          计划      人员与核心员工

 2    家园 2 号资管  专项资产管理计    1,761,333        2.94%        45,794,658.00    12
          计划            划

                      具有长期投资意

                      愿的大型保险公

 3    中保投基金    司或其下属企    2,666,668        4.44%        69,333,368.00    12
                      业、国家级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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