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7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17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1.9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8.1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9元/股。
发行人于2016年5月6日(T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四方冷链” A 股1,970万股。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6年5月1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5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5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9,139,12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1,106,084,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428918%,配号总数为81,106,084个,起始号码为100,000,000,000,截止号码为100,081,106,08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117.06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1.9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1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65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736931%。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16年5月9日(T+1日)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6年5月1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