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337 沪市 杰克股份


首页 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11月4日报送)
二级筛选: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11月4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6-11-16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JackSewing Machine Co.,Ltd.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 1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5,167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20,667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杰克投资、公司股东山水公司、公司股东椒江迅轮
以及实际控制人胡彩芳、阮积祥、阮福德、管娇芬、阮积明、罗玉香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本公司/本人每年
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百分之五十。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
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
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本公司/本人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
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如果
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赵新庆、郭卫星、黄
展洲、车建波承诺: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阮林兵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每年累计减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百分之五十。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
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
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北远创投
公司股东北远创投承诺:
本合伙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
入归公司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
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1 月 3 日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杰克投资、公司股东山水公司、公司股东椒江迅轮以及实际控
制人胡彩芳、阮积祥、阮福德、管娇芬、阮积明、罗玉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每年累计减持
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
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
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赵新庆、郭卫星、黄展洲、车建
波承诺: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
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