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集团”)违规减
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因其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其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违规减持公司股份 44,1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28%,构成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成交金额 减持股份占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元) 总股本的比例
雅仕
集中竞价 2021/4/26 12.167 44,100 536,572 0.028%
集团
注:表格中减持均价与减持数量的乘积与成交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此差异由四舍五入造
成。
本次减持前,雅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1,452,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1%;
本次减持后,雅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1,408,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
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雅仕集团本次减持构成违规减持。
同时,根据雅仕集团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一、在上海雅仕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9 年8 月 29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本公司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买入或卖出过上海雅仕的股票。二、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海雅仕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上海雅仕的股票。三、本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海雅仕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本次减持违反了其公开承诺。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核实,雅仕集团发现上述不当操作后,及时主动通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本次不当操作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公司获知上述行为后,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经综合考虑,雅仕集团对此次不当操作公司股份的行为做如下处理决定:
(一)根据雅仕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雅仕集团此次误操作减持全部所得人民币 536,572 元上交给公司。
(二)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雅仕集团承诺今后将加强内部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及时进行沟通,并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对于此次违规操作的直接责任人员,雅仕集团目前已经对其做停职处理,后续将按照雅仕集团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
开承诺,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提高合规意识。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组织公司持有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