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践行投资者回报并 加强投资者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同时,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状况和发展战略,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拟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41.43 元/股 (含)。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3 个 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践行投资者回报并加强投资者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即从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
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41.4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000 万元-6,000 万元计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724,113 股-1,448,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1.16%。具体情况如下:
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的比例 总额(万 回购实施期限
元)
用于员工持 2024 年 2 月
1 股计划或股 724,113-1,448,225 0.58%-1.16% 3,000-6,000 19 日-2025
权激励 年 2 月 18 日
合计 724,113-1,448,225 0.58%-1.16% 3,000-6,00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50.9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1%。在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因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股票价格走势等,确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1.43 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 A 股整体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1.43 元/股进行测算,回
购数量约为 1,448,225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6%。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增减变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动(股)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0,323,699 64.41% 1,448,225 81,771,924 65.5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379,801 35.59% -1,448,225 42,931,576 34.43%
合计 124,703,500 100.00% 0 124,703,500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以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增减变 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动(股)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0,323,699 64.41% 0 80,323,699 65.1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379,801 35.59% -1,448,225 42,931,576 34.83%
合计 124,703,500 100.00% -1,448,225 123,255,275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