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拟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58.45 元/股 (含)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上海盛
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
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 的风险。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即从 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
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58.45 元/股、回购
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 万元-10,000 万元计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 855,432 股-
1,710,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1.37%。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金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股本的比 总额(万 回购实施期限
例(%) 元)
1 用于员工 855,432 -1,710,863 0.68-1.37 5,000-10,000 2022 年 4 月 13 日-
持股计划 2023 年 4 月 12 日
合计 855,432 -1,710,863 0.68-1.37 5,000-10,000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股票价格走势等,确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不超过人民币 58.45 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 A 股整体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8.45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1,710,863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7%。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增减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变动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 81,196,499 64.90% 1,710,863 82,907,362 66.26%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43,920,001 35.10% -1,710,863 42,209,138 33.74%
股
合计 125,116,500 100.00% 0 125,116,500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以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增减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变动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81,196,499 64.90% 0 81,196,499 65.80%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43,920,001 35.10% -1,710,863 42,209,138 34.20%
流通股
合计 125,116,500 100.00% -1,710,863 123,405,63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最终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203,189.29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1,580.74 万元,流动资产为 172,105.75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4.92%、7.60%、5.81%。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