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6月 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6号),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881,507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公司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412-8492288
联系传真:0412-8492100
电子邮箱: lnfa2014@126.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8005178
联系传真:010-66211974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