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32 号
─────────────── 关于终止对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审核的决定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依
法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 年 6 月 29 日,你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二)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主板 重组 终止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6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