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人民币17.2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7.1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9,881,507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9,950,901股(含
本数)。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原因说明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总数不超过19,881,507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1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4,295.6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12,000,000.00元。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7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17-032)。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调整
为不低于17.1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即17.25元/股-0.06元/股=17.19元/股。
2、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调整
为不超过19,950,901股(含19,950,901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即342,956,000元÷17.19元/股=19,950,901股。(向下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