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日常经营匹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未来产能布局资金储备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1,253,184.28元。
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89,645,719.24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8,964,571.92 元后,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20,681,147.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42,527,219.26 元,扣除 2022 年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53,644,617.84 元,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09,563,748.74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666,582,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989,851.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4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666,582,09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33,214,93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933,214,933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1,253,184.2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09,563,748.7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9,989,851.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2022年,受益于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高速增长。中国作为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在全球汽车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也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高地,并带动零部件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涵盖多个汽车核心系统,包括传动系统、控制系统、悬挂系统、电池系统等。从工艺角度,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压铸、锻造、挤出
三大铝合金成型工艺的企业,并均具备量产能力,能够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轻量化解决方案。
公司深耕精密铝合金零部件领域多年,十分重视原材料、工艺、设备等方面核心能力的构建,并前瞻性的布局合作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优质客户,稳健经营,现已成为该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4,453,710,589.96 3,023,370,745.07 1,627,502,74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701,253,184.28 413,224,671.48 332,817,213.33
现金分红总额 79,989,851.40 53,644,617.84 147,522,699.06
现金分红比例 11.41% 12.98% 44.33%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基于旺盛的下游业务需求及提升供应链灵活性的考虑,公司2023年将持续加强产能建设,除继续在浙江宁波、浙江湖州生产基地建设之外,公司亦在积极研究于国内、国外进行多地布局生产基地的可行性,因此需要预留充沛的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致力于新能源轻量化领域,近年来受益于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营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近年来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在于:
1、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大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新能源轻量化领域的布局,公司持续加大产能布局,在建项目除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外,部分项目还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亟待突破产能瓶颈,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铝合金零部件领域的市场龙头地位。
2、流动资金需求大
随着营收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且公司须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
3、公司需保持一定的资金能力为完善产业布局做储备
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2,702万辆、2,686万辆,较上年同比增长 约3.60%、2.2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表现优异,产销量占同期国内汽车总产 销量的比例由2020年的5.42%和5.40%提升至26.12%和25.64%,但与《新能源汽 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要求的“到 203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的目标比例为40%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 车应成为主流,占总销量目标比例应大于50%”仍有一定距离。
随着疫情管控政策的优化调整,我国积极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进一步激 发市场主体和消费活力,将对汽车消费市场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我国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将紧紧抓住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坚持轻 量化蓝海市场为根本方向,将适时通过扩建产能或储备土地新建项目等方式,完 善产业布局,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持续提升以“技 术创新、快速反应、同步研发、成本管控”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 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完善产能布局等多举措,力争成为全球新能源轻量化领域的 领跑者,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六)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资产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2年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据 期末增减(%)
总资产 9,623,703,864.14 8,177,779,462.02 17.68 4,592,050,088.29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5,612,531,571.12 3,653,228,520.85 53.63 3,322,820,920.63
净资产
资本公积 2,960,956,757.33 1,809,107,287.52 63.67 1,809,107,287.52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和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资本公积金充裕,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同时由于公司的股本集中度高,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流通股数量,除权后可以降低每股价格,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公司,共同分享公司高速成长带来的收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