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 68 号一楼 1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55,188,4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0.207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王民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
会议,并委托独立董事王伟良先生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小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林国峰先生、财务负责人卢建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6,113 99.9874 81,284 0.0124 1,100 0.0002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55,106,113 99.9874 81,284 0.0124 1,100 0.0002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6,113 99.9874 81,284 0.0124 1,100 0.0002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6,113 99.9874 81,284 0.0124 1,100 0.0002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6,113 99.9874 81,284 0.0124 1,100 0.0002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4,213 99.9871 83,184 0.0127 1,100 0.0002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4,213 99.9871 83,184 0.0127 1,100 0.0002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6,113 99.9874 81,284 0.0124 1,100 0.0002
9、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4,889,673 99.9544 297,724 0.0454 1,100 0.0002
10、 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55,106,113 99.9874 81,284 0.0124 1,1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号
《公司2023年
1 度利润分配方 92,719,042 99.9112 81,284 0.0876 1,100 0.0012
案》
《关于确认公
2 司2023年度董 92,717,142 99.9092 83,184 0.0896 1,100 0.0012
事 薪 酬 的 议
案》
《关于确认公
3 司2023年度监 92,717,142 99.9092 83,184 0.0896 1,100 0.0012
事 薪 酬 的 议
案》
《关于续聘会
4 计师事务所的 92,719,042 99.9112 81,284 0.0876 1,100 0.0012
议案》
《公司前次募
5 集资金使用情 92,719,042 99.9112 81,284 0.0876 1,100 0.0012
况的报告》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议案 6-8、议案 10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律师:阮芳洋、陆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