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2,060,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31%(以公司 2022 年 6 月末总股本 625,858,041 为
基数,下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持有公司 142,981,1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85%。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2-054):因资金需求,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数合计不超过 3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4.9532%;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将合并计算。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分别披露《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收到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送达的《关于减持进展
情况及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旭日实业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5,999,9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0%;徐旭
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5,982,9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0%,徐旭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3,33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00%。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5,312,912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3.80%。
截至本公告日,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徐旭东 5%以上非第 102,060,424 16.31% IPO 前取得:72,900,303 股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29,160,121 股
旭日实业 5%以上非第 142,981,156 22.85% IPO 前取得:102,129,397 股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40,851,759 股
注:上表中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 IPO 前取得股份发行上市后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181,976,382 29.08% 徐旭东先生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
组 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晟控股有限公司 51%股权,实际控制
该公司。
徐旭东 102,060,424 16.31% /
旭日实业 142,981,156 22.85% 徐旭东先生持有旭日实业 100%股权,
实际控制该公司。
合计 427,017,962 68.24%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股) (元) 况 量(股) 例
(元/股)
徐旭东 19,312,960 2.90% 2022/12/28~ 集中竞价交 30.97- 639,976,756.90 未完成: 82,747,464 12.41%
2023/1/10 易、大宗交易 38.81 5,687,040
股
旭日实业 5,999,952 0.90% 2022/9/29~ 集中竞价交易 34.72- 221,037,094.98 未完成:48 136,981,204 20.55%
2022/11/2 38.80 股
注:在上述减持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25,858,041 股增加至 666,582,095 股,减持主体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以最新总
股本为基数。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徐旭东先生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
减持公司的过程中,因对减持股份数量的计算有误,其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6,743,2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违反了减持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规定。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