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徐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2,060,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31%(以公司 2022 年 6 月末总股本 625,858,041 为基数,下同);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
持有公司 142,981,1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85%。上述股份来
源均为公司 IP0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因资金需求,徐旭东先生、
旭日实业计划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数合计不超过 31,000,0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4.95%;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减
持数量将合并计算。
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徐旭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日实业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徐旭东先生未进行减持;
旭日实业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99,952 股,占公司最新
总股本的 0.9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徐旭东 5%以上非第一 102,060,424 16.31%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72,900,303 股
其他方式取得:
29,160,121 股
旭日实业 5%以上非第一 142,981,156 22.85%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102,129,397 股
其他方式取得:
40,851,759 股
注:上表中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 IPO 前取得股份发行上市后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形成原因
第一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 181,976,382 29.08% 宁波梅山保税
有限公司 港区旭晟控股
有限公司与旭
日实业是徐旭
东先生实际控
制的企业
徐旭东 102,060,424 16.31%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旭晟控股
有限公司与旭
日实业是徐旭
东先生实际控
制的企业
旭日实业 142,981,156 22.85%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旭晟控股
有限公司与旭
日实业是徐旭
东先生实际控
制的企业
合计 427,017,962 68.24%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持股
(股) 比例 式 (元/ 额(元) 量(股)
比例
股)
旭日实业 5,999,952 0.90% 2022/8/4 ~集中竞 34.72 221,037, 136,981,204 20.55
2022/11/2 价交易 -38.80 094.98 %
注 1:在上述减持期间,徐旭东先生未进行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旭东先生当前持股
量 102,060,424 股,持股比例 15.31%。
注 2:在上述减持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25,858,041 股增加至
666,582,095 股,减持主体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