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20-013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
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386.72万元,同比增长 29.99%;营业利润 47,397.30 万元,同比增加 113.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569.22 万元,同比增加 30,448.03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5,692,176.60 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4,506,533.46 元,扣除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8,450,653.35 元,扣除本年派发现金股利 0 元,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
239,011,508.62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5,067,388.73 元,已经审计确认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05,067,388.73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现状,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 2019 年度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拟增加公司各类业务的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0 年公司
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授信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大股东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0 年度公司拟申请新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胡丹锋及其近亲属为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大股东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332ZA460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无需就上述借款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 1 年。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拟与浙江华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设备租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1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