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
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尾
款 1,519.65 万元后,车载镜头生产项目节余 9,580.2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车载镜头生产项目节余 9,580.20 万元,拟将其中的
7,032.00 万元用于新设项目“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的投资建设,剩余的2,548.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说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车载镜头生产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1,993.7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消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1),取消了原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公司基于自身发展需要,拟将原计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车载镜头生产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1,519.65 万元后,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7,032.00 万元用于新设项目投资建设,剩余的 2,548.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8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4,327.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843.8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483.1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
证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
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71.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712.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12 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9,406.73
2 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 16,084.06
3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17,951.96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69.32
合计 48,712.07
(三)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号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6月
2 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12月
3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12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6月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号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2020年6月 2020年12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6月 2020年12月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号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2020年12月 2021年12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四)“车载镜头生产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车载镜头生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生产能力达到项目规划,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10,147.90 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
款 2,513.48 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 50010122001047613 110,998,509.63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110,998,509.63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待支付的 及利息收 尚未使用 节余的募 实际投入 项目
募投项目 计划投资 累计投资 项目尾款 入扣除手 的募集资 集资金金 占计划投 进展
金额 金额 金额 续费后净 金金额 额 入的比例 情况
额
车载镜头 17,951.96 8,628.25 1,519.65 1,776.14 11099.85 9,580.20 56.53% 拟结
生产项目 项
合计 17,951.96 8,628.25 1,519.65 1,776.14 11099.85 9,580.20 56.53% —
注: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包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金额”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节余
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实际投入”金额
为“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与“待支付的项目尾款金额”之和。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自动化改造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