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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82 沪市 亚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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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82:亚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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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6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2023年3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3月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3年3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3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三、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发行人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91,618.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59.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9.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29.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23%,主要系公司当期经营良好。

  公司预测 2023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4,463.98 万元至 29,900.42 万元,
较去年变动幅度为63.06%至99.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2.58万元至 4,207.60 万元,较去年变动幅度为 61.67%至 97.6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442.57 至 4,207.59 万元,较去年变动幅度61.67%至 97.60%。(上述有关公司 2023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股票简称为“亚光股份”,扩位简称为“亚光科技股份”,股票代码为“603282”,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82”。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国金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国金证券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互联网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 至 15:00。关于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发布的《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用户使用手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其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为 3,35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发行后的总股本为不超过 13,382 万股。

  4、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于 2023 年 3 月 2 日(T-1 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
请参阅 2023 年 3 月 1 日(T-2 日)刊登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5、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T-4日)9:30至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23年2月23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定价程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详见本公告“六、定价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
名单等将在 2023 年 3 月 2 日(T-1 日)刊登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7、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3年3月3日(T日)的9:30至15:00。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3月3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9、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九、回拨机制”。

  10、本次网上、网下发行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11、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国金证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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