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3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
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 6 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5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 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