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4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
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
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