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12 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1,118,4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17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逸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殷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1,034,035 99.9476 37,700 0.0233 46,700 0.029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吴逸中先生 160,782,249 99.7913 是
2.02 何清华女士 160,749,047 99.7707 是
2.03 殷艳女士 160,740,232 99.7652 是
2.04 陈卫先生 160,740,853 99.7656 是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王莉女士 160,740,649 99.7655 是
3.02 钱振华先生 160,749,448 99.7709 是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白国芳先生 160,749,665 99.7711 是
4.02 李星池先生 160,740,430 99.7653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更换 299,035 77.9884 37,700 9.8322 46,700 12.1794
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2.01 吴逸中先生 47,249 12.3226 - - - -
2.02 何清华女士 14,047 3.6635 - - - -
2.03 殷艳女士 5,232 1.3645 - - - -
2.04 陈卫先生 5,853 1.5265 - - - -
3.01 王莉女士 5,649 1.4733 - - - -
3.02 钱振华先生 14,448 3.7680 - - - -
4.01 白国芳先生 14,665 3.8246 - - - -
4.02 李星池先生 5,430 1.4161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包挺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