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因公司公告的《关于<关于请做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涉及 2019 年年度业绩预测,现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
2、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0 万元左右,同比增加 47.34%左右。
3、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增主要是由于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本公司、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收储合同执行进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 1,662 万元左右。公司 2019年度累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的影响金额为 1,790万元左右。
4、预计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00 万元左右,同比增加 8.01%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0 万元左右,同比增加 47.34%左右。
2、 预计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3,100 万元左右,同比增加 8.01%左右。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8.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0.0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6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本公司、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收储合同执行进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 2019 年可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2 万元左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根据 2019 年 12 月 6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9 年第四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已列入江苏省 2019 年第四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 个工作日,目前公示期已经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认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对于公示期无异议的,相关部门将予以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预计 2019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