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就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卢堃先生、林峥先生、李静女士、许业彪先生、林培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邹健先生、刘瑛女士、庄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一致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柳杰、徐俊雄、程宁伟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