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19-04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1,055,530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38,043,314股的1.285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657,803股,股票期权5,292,174份,合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38,043,314股的1.156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2,105,553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38,043,314股的0.1285%,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GeLi(李革)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生产PT树脂、MG树脂;开发研究及报批新药;生物技术研究;提供组
合化学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
A股上市日期:2018年5月8日
2、公司概况: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在江苏无锡,营运总部位于上海,是全球公认的具备新药研发实力的领先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能力与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全面配套的研发及生产服务,覆盖小分子药物发现、开发和生产的各个流程。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细胞和基因治疗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并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及临床试验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覆盖从概念产生到商业化生产的整个流程,是全球为数不多的“一体化、端到端”新药研发服务平台之一,能够满足不断扩大且多元化的全球客户需求。公司客户涵盖跨国制药企业、生物技术公司、初创公司、虚拟公司以及学者和非营利研究机构等。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9,613,683,593.04 7,765,259,856.28 6,116,130,88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0,523,106.21 1,227,093,479.30 974,980,31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58,577,748.15 979,130,202.60 878,425,436.6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0,427,764.00 1,793,610,274.66 1,756,793,41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688,020,821.28 6,342,379,513.24 5,569,173,037.38
总资产 22,667,201,900.81 12,580,446,945.24 10,590,682,809.92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3 1.31 1.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54 1.04 0.9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98 21.14 2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6.53 16.93 26.27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GeLi(李革)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
2 EdwardHu(胡正国) 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
3 NingZhao(赵宁) 董事、副总裁
4 刘晓钟 董事、副总裁
5 张朝晖 董事、副总裁
6 XiaomengTong(童小幪) 董事
7 YibingWu(吴亦兵) 董事
8 JiangnanCai(蔡江南) 独立董事
9 娄贺统 独立董事
10 张晓彤 独立董事
11 刘艳 独立董事
12 冯岱 独立董事
13 HarryLiangHe(贺亮) 监事会主席
14 王继超 监事
15 朱敏芳 职工代表监事
16 ShuhuiChen(陈曙辉) 副总裁
17 SteveQingYang(杨青) 副总裁
18 EllisBih-HsinCHU(朱璧辛) 首席财务官
19 姚驰 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38,043,314股的1.285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657,803股,股票期权5,292,174份,合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38,043,314股的1.156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2,105,553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38,043,314股的0.1285%,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或预留授予日至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以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534人,包括:
1、公司董事;
2、公司高层(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及独立董事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时与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19,042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2,53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3.31%。